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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评价工作

科技评价工作是推动国家相关行业持续健康发展,促进行业资源优化配置,提高行业科技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和保障,也是为社会化科技创新的服务新项目。根据上海市科协的有关规定,执行单位设立行业科技评价工作办公室,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,完善了评价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。

科技评价工作受理单位具备“上海市科协行业科技评价机构”资格,围绕相关行业的科学技术评价是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对科学技术活动及其产出成果的价值进行鉴定,其结论可以为政府及相关机构制定政策或决策提供参考,可以作为奖项申报、科研项目立项与结题、医学研究转化等,提供社会化、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第三方科学评价依据。

 

受理单位:

1、上海市康复医学会科技评价办公室

2、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学会科技评价办公室


立项原则:遵循“随时申请、定期审查、分批立项”的原则

 

项目内容和形式:

1、科技计划评价(评价对象为项目群,含综合计划和专项计划);

2、科技项目评价(评价对象为单个项目,含不同层次、不同类型的项目);

3、科技机构评价(评价对象为各类机构,含机构绩效、状态评价);

4、科技人才评价(人才选择、人员考核、人才结枸分析);

5、科技政策评价(单项政策、政策组合);

6、科技资源评价(人力、财力、物力、信息、组织);

7、科技能力评价(创造能力、转化能力、可持续发展能力);

8、科技创新项目评价(评价对象对创新技术和产品)。

 

项目工作流程:

第一步:申请评价单位 项目负责人填写《科技评价申请表》

第二步:署名、盖章后通过电子邮件和快递提交相关材料至科技评价工作办公室

第三步:科技评价办公室接到申请书完成书面审核

第四步:同意受理,发出《科技评价申请受理通知书》

第五步:签署科技评价书面合同,科技评价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

第六步:形成科技评价报告,并报上海市科协备案



咨询联系

联系人:孙老师

联系电话:1381795779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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